文书鉴定有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21-04-01浏览次数:10

问:文书鉴定有哪些情况不予受理?

答:a)检材明显不具备鉴定条件;b)样本不具备比对条件;c)鉴定要求不明确;d)委托方故意隐瞒与鉴定相关的重要情况;e)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限内不能完成鉴定;f)实验室现有资源不能满足鉴定要求;g)经审查鉴定要求不属于文件鉴定范围;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受理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