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提升 标准先行 省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19-01-04浏览次数:22

2018年12月28日,省司法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济南召开标准审查会,由省质量技术审查评价中心、省科学院等单位专家组成审查委员会,对山东省司法鉴定服务标准的“四个规范”进行技术审查,全部顺利通过,标志着我省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我校党委委员、副院长、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崔文、质量控制科科长刘增甲参加会议。

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抓住国家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的有利时机,坚持“质量提升、标准先行”,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将标准化理念和要求引入司法鉴定机构日常管理、执业、服务以及自身建设中,引导全省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打造了不同规模、不同鉴定业务领域的标准化运行示范点,并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考核验收。              

在试点工作基础上,成立标准起草组,总结归纳提炼试点机构标准体系,形成适合全省司法鉴定行业需要的《山东省司法鉴定服务标准》外观标识、服务保障、服务提供和对外服务“四个规范”,并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予以立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作为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主要负责服务提供起草工作。“四个规范”顺利通过专家审查,为司法鉴定行业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山东经验”,推出了“山东标准”,为推动全省司法鉴定管理由规范化向标准化跨越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