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评审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16-07-11浏览次数:8

7月9-1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一行5人,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四个执业领域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组长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方建新担任,评审专家分别由北京市公安局刘雅诚,上海市公安局王德明,中国医科大学王保捷及济南市公安局李长立担任。经过评审组两天的评审和考核,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CMA&CNAS二合一现场评审。

 

 

7月9日上午,召开了现场评审会首次会议。会议由评审组组长方建新主持,山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李茜,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李国庆,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国庆启,济宁医学院校长白波、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院长崔文、党总支书记郑红及中心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白波代表学校致欢迎辞,欢迎评审组专家到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国家CMA&CNAS二合一现场评审和指导工作;学校高度重视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全力支持鉴定中心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工作,把认证认可过程转变为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高、发展的过程,促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李茜代表省司法厅致欢迎辞,感谢各位评审专家对山东省司法鉴定的支持,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是山东省司法鉴定的标杆及重点扶植的机构,期待各位专家在评审中给予精心指导和帮助,进一步促进我省司法鉴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国庆启代表市司法局也致了欢迎辞。崔文就中心建设发展及本次认证认可工作准备情况向评审组专家做了简要汇报。方建新介绍了现场评审的工作安排,并对现场评审提出了具体要求。

 

评审组组长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方建新

山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李茜

济宁医学院校长白波

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院长崔文在首次会议上做汇报

 

评审期间,评审组依据CMA&CNAS相关评审准则及说明规定,进行了资料审阅、现场查看,全面细致的从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管理、实验室资质、仪器设备、办公条件、档案资料、人员培训等各方面按评审要求进行了逐项检查和抽检,对授权签字人、鉴定人逐个考核,并对鉴定人进行了现场实验检测。

 

方建新在评审现场

刘雅诚与法医物证鉴定人员在实验室

王德明与法医病理鉴定人员在病理诊断室

王保捷与法医临床鉴定人员在受案室

李长立在法医毒物实验室

 

10日上午9时,评审组召开了全体人员座谈会,通报了各评审领域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开出的整改项,同时就整改项形成的原因、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逐一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11时,评审组召开了现场评审末次会议,通报了现场评审意见,最后,评审组组长方建新宣布: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专业领域的管理体系及技术要求等达到了国家CMA&CNAS评审标准要求,通过了国家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现场评审。

崔文代表中心就专家提出的整改项做了表态发言,保证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对评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并上交整改材料。白波代表学校向评审组专家辛勤的工作及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对大家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大家就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按照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尽快整改,并希望评审专家今后继续关心和支持学校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使中心的发展迈上新台阶。

 

 

国家级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现场评审的通过,标志着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工作达到了管理标准化、鉴定规范化、科学化,法医司法鉴定管理和技术工作迈上了新台阶,这也是山东省首家同时获得法医类四个领域认证认可的鉴定机构,为中心今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