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物价局到我校进行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调研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16-03-20浏览次数:4

3月15日,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处李茜处长、彭家华副处长、蒋晶晶科长,省物价局张在友副处长、纪涛科长到我校开展《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调研。

调研专家首先参观了司法鉴定中心任城校区、太白湖校区的受案室、收费室、档案室及鉴定场所,对中心先进的基础设施、强大的鉴定团队及优质的社会服务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随后,在学校办公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调研会议。学校副院长司传平教授代表学校致欢迎辞,对省司法厅、省物价局将学校作为本次调研活动的首站及其对学校司法鉴定中心建设和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法检学院院长、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崔文就《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草拟稿)》、《山东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草拟稿)》提出了详细的修改意见和拟定收费标准的论证,与会专家进行了热烈讨论,崔文逐一回答了专家的提问,并做出详细解释。同时济宁安康鉴定所、济宁金盾鉴定所、枣庄金剑鉴定所、菏泽德衡鉴定所的负责人对《办法》和《标准》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最后,调研组领导表示本次调研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参加本次调研会的还有济宁市司法局国庆启副局长、王立栋科长,市物价局胡超英副局长、尤爱华科长及司法鉴定中心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