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15-11-16浏览次数:4

11月7-8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长国家级评审专家张晓东,评审专家杨丹彤、济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员李咸和3人对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分析执业领域进行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经过评审组两天的考核和检查,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11月7日上午,专家组首先召开了现场评审会首次会议,评审组组长张晓东同志主持会议。济宁医学院副院长司传平、济宁市司法局法规教育处处长王立栋、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院长崔文、副院长张凯及中心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司传平代表学校致欢迎辞,欢迎评审组专家到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现场资质认定评审和指导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司法鉴定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全力支持鉴定中心认定工作,把认定过程转变为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高、发展的过程,促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崔文就中心建设发展及本次认定工作准备情况向评审组专家做了简要汇报。评审组组长张晓东同志介绍了现场评审的工作安排,并对现场评审提出了具体要求。

    评审期间,评审组依据“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进行了资料审阅,现场查看,全面细致的从管理体系运行、质量管理、实验室资质、仪器设备、办公条件、档案资料等各方面按评审要求进行了逐项检查和抽检。 评审组对授权签字人、鉴定人等逐个考核、并对鉴定人进行了现场盲样检测。

8日上午10时许,评审组召开了中心人员座谈会,通报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开出的不符合项,同时就不符合项形成的原因、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做了详细的分析和讨论。11时,评审组召开了现场评审末次会议,通报了资质认定评审组意见,评审组认为: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质量体系运行和技术能力水平达到了“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标准要求,通过了“司法鉴定省级资质认定”评审,这是山东省第一家同时获得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资质认定的鉴定机构。崔文代表中心就专家提出的不符合项做了整改表态发言,保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上交整改材料。司传平代表学校向评审组专家辛勤的工作及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表示祝贺,对大家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要求大家就专家组提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按照专家组的指导意见尽快整改,为下一步顺利通过CNAS和CMA国家级“二合一”认证认可打下坚实基础。

现场评审首次会议

评审组专家在法医毒物分析室进行现场考核和指导

评审组专家在法医物证鉴定室现场考核和指导

 现场评审末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