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发布者:司法鉴定中心发布时间:2013-05-18浏览次数:15

为深入推进市司法局规范化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全体员工的业务素质和能力,5月18日下午,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组织全体鉴定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会议由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崔文主持,学习的内容是《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

《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已于2011年11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崔文主任从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等几个方面,为大家深入讲解了有关司法鉴定业务和管理的重要知识,指出了需要注意的工作环节。并强调要结合工作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带着问题学,从而更好的促进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

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的认识和理解,为下一步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