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费如何收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5浏览次数:45

问:鉴定费如何收取?

答:中心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循合法、中立、规范、及时的原则。中心统一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司法鉴定委托,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鉴定费用。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办理鉴定业务,不得私自收费,也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相关委托。对经济困难的委托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低保户证明或司法行政部门开具法律援助的委托人),中心可以按规定减收或免收费用。